余浩群 2006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技术顾问。
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服务过上千家企业。 联系方式:13824328299(微信同号) 座机:0755-29451282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ebo@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新安六路勤业商务中心A栋一楼112-114
扫一扫加顾问微信
深圳亿博检测机构(EBOTEST)
欧盟更新了化妆品法规1223/2009 附录II 和III
      亿博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独立检验机构, 已有超过十年的检测认证经验, 拥有资深的工程师队伍,专业的技术团队,服务热线:138-2432-8299
欧盟委员会根据SCCS的评估意见公布了欧盟化妆品法规2018/978号修正案,将万寿菊花提取物和花油列入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小万寿菊和孔雀草花提取物/花油列入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这两类物质在停留类和冲洗类化妆品中的浓度分别不得超过0.01%和0.1%,并设定了使用情形限制。
新规条款内容于欧盟公报发布后第20 天起正式生效。依据新条款中的规定,自2019 年5 月1 日起,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将不得在欧盟上市;自2019 年8 月1 日起,不符合新规的化妆品将不得在欧盟销售。
2005年,欧盟消费品科学委员会(SCCP)发布的评估意见SCCP/0869/05提出,万寿菊提取物/油具有光毒性,由于缺乏未证实的安全使用限值,建议化妆品中不要使用万寿菊、小万寿菊、孔雀草提取物/油。而后,在评估意见SCCS/1551/15指出,在停留类化妆品中,小万寿菊、孔雀草提取物/油的浓度不超过0.01%情况下是安全的。但该结论不适用于防晒类和专用于暴露在自然或人造紫外线下的化妆品,因此,SCCS认为万寿菊提取物/油不应用于这类产品中。
2016年, SCCS指出,应设立小万寿菊、孔雀草提取物和油在淋洗类化妆品的最高允许使用浓度为0.1%。
解决方案:亿博检测公司(Jeston)在国内外整合丰富的实验室资源,可帮助您符合广泛国际国内的产品质量要去和安全法规。并提供国际市场广泛认可的检测报告,亿博检测(Jeston)提供法规咨询、测试服务和检测计划指导,可帮助您的产品顺利进入相关目标市场。
有产品办理检测认证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资讯,请联系亿博检测中心!
亿博检测高级技术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相关文章